11月19日,朔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組織召開了“三嚴三實”第五次專題研討會。
研討會上,與會人員集體自學了《嚴以用權,樹立新形象》學習讀本和《太行山上的焦裕祿》,傳達了《朔州市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朔辦發(fā)[2015]23號)文件精神。
大家結合工作實際,重點圍繞“嚴以用權,真抓實干,實實在在謀事創(chuàng)業(yè)做人,樹立忠誠、干凈、擔當的新形象”這一主題,緊密聯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了集中研討和交流發(fā)言。
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嚴以用權,核心在“權”,關鍵在“嚴”,前提在“用”。在思想上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念就是要把“嚴以用權”落實到干事創(chuàng)業(yè)上,以“嚴”和“實”的作風推動統戰(zhàn)事業(yè)更好更快發(fā)展。各級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權力,嚴格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謀劃、辦事,確保權力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讓權力的勢能轉化為為人民服務的動能。與此同時也要真正解決好權力“來自誰、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采取自己找、群眾提、上級點、互相幫、集體議的方式,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確保達到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和“團結——批評——團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