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明確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堅持創新發展,構建發展新體制,并對此作出了部署。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認真貫徹落實,著力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形成有利于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一、深刻認識構建發展新體制的重大意義“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構建與之相適應的發展新體制,既至關重要又非常緊迫。
(一)構建發展新體制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迫切需要
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是在國內外諸多因素綜合作用下我國經濟發展階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呈現出很多新變化、新趨勢。經濟增長速度正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發展方式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經濟結構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并舉的深度調整,經濟發展動力從傳統增長點轉向新的增長點。
但目前我國經濟體制中的很多方面與這些新變化、新趨勢不相適應,甚至還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必須適應和把握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趨勢性特征,堅持變中求新、變中求進、變中突破,加快構建發展新體制,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
(二)構建發展新體制是打造發展新引擎的制度保障
當前,世界經濟復蘇進程艱難曲折,我國正處于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階段,推動經濟發展的傳統動力在減弱,新的動力正在孕育形成之中。如果新老動力接續出現問題,就會導致經濟增長失速、經濟結構失調,引發就業、收入等一系列問題。為此,要在改造傳統引擎的同時,加快打造新引擎,匯聚成推動發展的強大動能。這就需要構建發展新體制,從制度安排上持續激發創業創新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加快實現發展動力轉換,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三)構建發展新體制是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展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度是由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等構成的一整套制度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則是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構建發展新體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應有之義,也是實現這一總目標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必須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堅持改革方向,加快構建發展新體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二、準確把握構建發展新體制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