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黨組織:
如果說法律條文是冰冷的,那么立法進程是充滿溫度的。
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的規矩。因此,法律則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有人說法治的邏輯起點在立法。立法是國家通過法定程序將國家意志制度化、法律化,創制法律規則的重要政治活動。現代意義上的立法,應該是一項“陽光下的民主事業”。
3月8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近年來,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還有物權法草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律案。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先后審議的這幾部法律所走過的軌跡,人們能夠切身感受到:從法律體系宣告形成,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治體系,中國的立法實踐正在轉型升級,實現觀念的遞進和境界的攀升。此次立法法修改,將進一步為良法善治“保駕護航”。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社會關系亟待調整,人們對規則的需求日益增加,立法在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回首近年來的立法過程與實踐,人們可以觀察到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脈動。
已然進入改革深水區的中國,許多領域的改革都迫切需要立法的引領和推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進一步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全面深化改革要于法有據,依法而行,有序進行;改革的成果用法律制度加以鞏固,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多的“法治紅利”。
中國的立法給予權利越來越多的關切。比如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就是通過各種程序和制度的設計,來有效約束和限制國家的刑事司法權力,盡可能多地尊重和保護公民合法權利,因此有人稱其為“人權保障法”。
從“閉門立法”到“開門立法”,立法工作越來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體現民意。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選舉法等法律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廣泛征求意見;立法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評估會開了一場又一場……
近年來,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問世,每一部法律都顯示了高超的政治智慧,每一部法律都裝滿了百姓的心愿,每一部法律都表達了立法者尊崇民意、追求完美的精神境界。
以前,群眾通常通過選舉和監督等途徑感受民主,而立法的民主,讓群眾感受到的民主“更上一層樓”。這也正是群眾身邊看得見、摸得著的“政治文明”。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相信此次立法法的修改,將讓我們的法律更加完善,也讓我們的立法更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