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全家福里,有一個胖乎乎的長得很帥的小男孩,年齡大約八九歲,濃濃的眉毛下面是一雙黑珍珠似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紅潤的嘴唇像涂了口紅似的,白里透紅的臉像一個圓圓的蘋果。這個人就是我。
爺爺奶奶說,我是家里會拆不會裝的“發明家”。記得我四歲的時候,我想知道手機里面到底有沒有人在說話,我趁爺爺不注意,偷偷地把他的手機拆了,一看,沒人!當我要把手機裝回去時,可不管怎么弄,都裝不回去了。只好把散了架的手機還給了爺爺。爺爺知道怎么回事后,哈哈大笑,送了我一個“發明家”的“美名”。
爸爸媽媽說,我是一個懂事聽話的孩子。我在家里經常幫媽媽做家務,爸爸媽媽累的時候,我會幫他們捶背按摩。
同學們說,我是一個助人為樂的人。當我看見別人有困難的時候,我總是盡力幫助他。記得有一次同桌吳曉明忘帶筆了,我毫不猶豫地把那支爸爸剛給我買的我舍不得用的筆借給了他。
這就是我,一個人見人愛的我。
這篇文章小作者用簡潔精練的語言刻畫了一個懂事聽話又助人為樂的“發明家”的形象。本文結構完整,開篇寫了我的外貌,中間部分寫了別人眼中的我,結尾總結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