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主招生政策公布 報名時間考核時間
12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據公布,3月底前考生按照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高校需于4月底前完成材料審核并公示名單,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22日期間進行,具體方式由高校確定,高校單獨組織考核,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報名3月底前全部完成
通知規定,3月底前,符合普通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和高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
考核6月10日至22日進行
據公布,試點高校的自主招生簡章,需明確申請報名條件、審核辦法、考核時間等內容,于2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試點高校考核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22日期間進行,具體方式由高校確定并公布。考核后,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
省教育考試院將在院門戶網站(www.sceea.cn)上對我省所有參加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集中公示。
要求
分數不低于同批次省控線
我省單獨設置自主招生志愿,并作為入選考生符合選拔學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公布高考成績后,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我省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在我省規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報時間內,登錄我省高考志愿網上填報系統,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入選考生選填一所試點高校志愿,并填報該校入選的專業。
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時填報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試點高校對考生填報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還應按高校的要求填報普通高考志愿。
省教育考試院將在試點高校所在本科批次錄取開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選考生填報的自主招生志愿,根據入選考生投檔成績、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和試點高校模擬投檔線向高校投檔。
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應低于有關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高校若需破格錄取,應在該批次投檔前將學生材料和學校破格申請報省教育考試院,經省錄取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破格錄取并報教育部備案。
錄取時不得更改入選專業
按照教育部要求,試點高校不得發布未經教育部備案的自主招生簡章或進行虛假招生宣傳;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組織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考核工作;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不得參與社會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輔導活動;不得以各種形式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
錄取時不得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不得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要建立考試錄取申訴、舉報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對違規違紀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華西都市報記者張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