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為推進新形勢下直招士官工作的發展,加快培養軍隊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士官人才,根據總參謀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參動〔2015〕5號)規定,從起開展依托普通高等學校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指導思想和原則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以胡主席關于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于民軍隊人才培養體系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央軍委《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全軍大學生士兵工作座談會精神,遵循高端技能型人才培養規律,通過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途徑,按照需求牽引、保障重點、確保質量、注重效益的原則,部隊提出需求,納入高校教學,依托普通高等學校為部隊定向培養技術復雜、培訓周期較長的軍地通用士官,畢業后補充到士官崗位服役,以拓寬部隊專業技術士官來源,提升士官培養的質量和效益。二、對象和條件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三、試點計劃試點計劃層次為高職(專科)。試點單位為海軍、空軍、第二炮兵,四川省試點高校為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總參謀部和教育部下達我省試點任務為13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見附件1)。試點高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內編制分專業計劃。四、工作安排(一)招生1、招生宣傳。5月底前,各市(州)征兵辦公室要會同教育、招生部門和試點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宣傳工作,通過發布公告信息、在普通高級中學張貼招生簡章(見附件2)、開展政策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長、教師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畢業分配等相關信息。2、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工作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公室會同當地招生、公安部門組織實施,審查辦法和標準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6月15日前,擬報考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考生須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公室申請參加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各市(州)征兵辦公室務于6月22日前將政審合格考生名單(含電子文檔,式樣見附件3)和《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上報省征兵辦公室。3、志愿填報。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志愿由考生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要求于通知高考成績后、6月24日17時前填報在提前批專科志愿欄。4、體格檢查和面試。省教育考試院在省定高職(專科)填報志愿參考分數線上對試點高校第一志愿考生,依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參加體檢面試名單,試點高校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不足時,在第二志愿生源中從高分到低分補足。6月25日,省教育考試院向省征兵辦公室提供參檢考生名單,省征兵辦公室在對參檢考生進行體檢面試分組后,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四川省教育考試院.cn)公布參檢考生體檢面試分組及時間、地點安排,并由省征兵辦公室通知市(州)征兵辦公室組織考生按時到指定地點參檢。6月27日至29日,省征兵辦公室組織參檢考生進行體格檢查和面試。體格檢查辦法和標準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面試由試點單位會同兵役機關組織實施,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見附件4)進行評價。7月2日前,由省征兵辦公室將體檢、政審和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依據體檢、政審和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在相關考生的電子信息中標注合格標志,作為投檔的依據之一。5、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和省征兵辦公室共同組織做好錄取相關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從體檢、政審和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志愿按試點高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供試點高校審錄。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優先錄取(相關考生名單由省征兵辦公室向試點高校提供)。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投第二志愿合格生源,仍完不成的計劃缺額轉為普通類高職(專科)計劃。8月5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公室,由省征兵辦公室將錄取名單抄送試點單位,并將相關考生的《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和《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移交給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裝入學生檔案。(二)辦學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學制為3年,畢業后取得試點高校大專文憑。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1、教學。試點高校原則上應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試點單位應指定訓練指導機構與試點高校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根據部隊士官崗位實際提出培養需求,會同試點高校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的有關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應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2、淘汰和補充。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學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擔任士官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由試點單位和試點高校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和聯合培養協議予以處理。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因招生錄取生源不足或培養對象被淘汰出現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以從同年級修滿1年的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由高校從報名學生中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學習情況的初步審查后擇優推薦,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會同部隊按照前述招生的辦法,組織體檢、政審和面試,根據其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入伍意愿等,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3、畢業。培養對象達到試點高校畢業條件且入伍實習合格的,按照高等職業學校有關規定和時間要求準予畢業,畢業時本人不返回學校,由學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退回原高校自主就業。(三)入伍辦理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與當年冬季征集義務兵一并進行身體復檢和政治復審,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廢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的,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辦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續,在完成本學期考試后持兵役機關介紹信按照規定的時限自行到部隊報到,入伍時間從12月1日起算。體檢時弄虛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絕擔任士官的情形處理。培養對象入伍后,與義務兵新兵一同完成入伍訓練。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檔案材料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準書》、《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五、任命與待遇培養對象畢業當年,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5〕9號,以下簡稱《直招規定》)的辦法,與其他直接從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達士官命令,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規定》執行。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直招規定》辦理。六、工作要求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是一件新生事物,工作環節較多,除了正常的直招過程外,還包括招生、教學、實習等環節,時間跨度長,組織難度大,程序十分復雜。各有關單位和試點高校要認真學習政策規定,切實掌握程序方法,積極探索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途徑辦法,建立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各級教育、招生、征兵部門和試點高校要緊密結合有關政策規定,指導和協助有關學校、社會媒體搞好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宣傳工作。要強化對報考條件、招收程序、培養目標、待遇等考生及社會應知須知的基本內容的宣傳,形成學校重視支持招收工作,畢業生了解掌握招收政策的良好氛圍。各級招生部門和征兵辦公室要加強溝通協調,嚴格執行體檢、政審、面試和錄取有關政策規定,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遷就照顧,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完成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各項工作。有關試點高校要加強與部隊訓練指導機構的聯系配合,突出軍地聯合辦學,共同制定教學方案和計劃,開設與部隊士官崗位需要相適應的專業課程,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風紀律要求,使培養對象的專業能力和軍政素質達到士官崗位的標準和要求,順利完成入伍實習,為部隊輸送合格的專業士官人才。各級要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導致考生上訪、退學的,將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檢查監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參加吃請、收受財物、營私舞弊以及從事其他違法違紀活動的,將給予嚴肅處理。省教育考試院和省征兵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號碼分別是(028)8515658l、86686891。附件:1、四川省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計劃表2、四川省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簡章3、四川省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政審合格考生名單(式樣)4、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式樣)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