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6月12日,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按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征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縣依據省統計局公布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58406元,月平均工資4867元),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我省現行社保政策規定,職工實際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核定五項社保繳費基數。實際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按實際工資繳費,但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
我省各市縣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社保相關繳費基數后,城鎮從業人員五項社保最高繳費基數為14601元(4867×300%),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應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間,即參保人員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間自愿選擇一個繳費基數繳費,繳費費率為20%,繳費金額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間;基本醫療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為4867元,繳費費率為6%,繳費金額為292.02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需要繳費876.06元。
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和各市縣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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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 | 年平均工資 | 月平均工資 |
全 省 | 58406 | 4867 |
海口市 | 57455 | 4788 |
三亞市 | 61502 | 5125 |
三沙市 | 65824 | 5485 |
五指山市 | 59968 | 4997 |
文昌市 | 64561 | 5380 |
瓊海市 | 53938 | 4495 |
萬寧市 | 53450 | 4454 |
定安縣 | 48575 | 4048 |
屯昌縣 | 54189 | 4516 |
澄邁縣 | 70663 | 5889 |
臨高縣 | 52771 | 4398 |
儋州市 | 58847 | 4904 |
東方市 | 59673 | 4973 |
樂東縣 | 58752 | 4896 |
瓊中縣 | 52210 | 4351 |
保亭縣 | 55525 | 4627 |
陵水縣 | 59803 | 4984 |
白沙縣 | 47034 | 3920 |
昌江縣 | 65192 | 5433 |
洋 浦 | 66348 | 5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