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節與清明節
寒食節
寒食節在農歷三月,清明之前一兩天。漢代以前寒食節禁火的時間較長,以一月為限。漢代確定寒食節為清明前三天。南朝時《荊楚歲時記》載:“去冬節一百五日, 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唐宋時期減為清明前一天,唐太宗時還曾下政令將祭祖定于寒食節這一天。從先秦到南北朝,寒食都被當作一個很大的節日。唐朝時它仍然是一個較大的節日,但已開始式微,還來逐漸為清明節所兼并。
清明節
清明節是冬至后的108天,是根據星球運行所確定的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用于輔助農耕。明清時期,“清明”之稱多于“寒食”,呈取代后者之勢。后來寒食節的祭祖等習俗與清明節合并(而寒食節漸漸被人們遺忘)。到現代,大多數地方的百姓只知“清明節”,不知道“寒食節”之名了。但還有少數地方有禁火或食冷之俗,如山西、山東的一些地方。思而學教育閱讀www.qiantimeigw.com/轉載請保留
清明節與原本意義的寒食節在習俗內容上共同之處并不顯著,二者主要的聯系有兩點:一是時間相連,二是都有懷念、祭祀前人的情感訴求。這兩點聯系最終使清明節置代或兼并了寒食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