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其英譯可為“掃墓節”了。然而,時令、文化、風俗上三節合一的清明,唐宋以來,就多有游藝,并不特為掃墓和追思之日。
直至明嘉靖年間,此現象還仍有記錄。今人可從明《西湖游覽志余》第二十卷中管窺一二:“清明,蘇堤一帶,桃柳陰濃,紅翠間錯,走索、驃騎……舞盤及諸色禽蟲之戲,紛然叢集。”
隨著時間流逝,游藝漸次退出。清明的文化符號,漸剩添土追思和借墓踏青。而“清明雨”,也同時嬗變成了愁思與緬懷的心靈寄托。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雖然被質疑是杜牧偽詩,但這場婦孺皆知的“清明雨”,正是靠著凄涼、憂傷的雨中白描深入人心。
在追思先人的日子, “清明雨”絕不是“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
畢竟,天氣狀況和人的情緒息息相關。陰雨連綿之時,人體分泌的松果激素增加,甲狀腺素、腎上腺素減少。
而甲狀腺素和腎上腺素可以促進神經興奮和細胞代謝。因此,春光明媚常常使之精神振奮,淫雨霏霏則令人憂郁不悅。
除了生理層面,“清明雨”還在文化和心理層面充滿悲意。
環境心理學認為,人和“雨環境”之間的聯系并不僅僅是物質性的聯系,更兼心理上的聯系。換言之,人如何看待、想象和感知環境,反向決定著環境對人的影響。
心懷悲戚之人看待清明細雨,會賦予眼前淅瀝一層悲涼。而乍暖還寒的清明,冰冷的細雨滴落肌膚,更加劇了觸感對已植入的這種心理意象的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