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元旦日,并非如今通用的“格列歷”——公歷的1月1日。中國歷代元旦的月日并不一致。殷代在農歷十二月初一,夏代在正月初一,商代在十二月初一,周代在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又以十月初一日為元旦,自此歷代相沿未改(《史記》)。漢武帝太初元年時,司馬遷創立了“太初歷”,這才又以正月初一為元旦,和夏代規定一樣,所以又稱“夏歷”,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
在當代,元旦指公元紀年的歲首第2天。自西歷傳入中國以后,元旦一詞便專用于新年,傳統的舊歷年則稱春節。
公元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的統治,建立了中華民國。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使用公歷,把農歷的正月初一叫做“春節”,把公歷的1月1日叫做“元旦”
不過當時并未正式公布和命名。到孫中山于1912年1月初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時,為了“行夏正,所以順農時,從西歷,所以便統計”,定農歷正月初一為春節,改公歷1月1日稱為歲首“新年”,但仍稱“元旦”。
在民國以后雖然定1月1日為新年,當時只有機關、學校以及外國經營的洋行大商號等才放假1天,老百姓并不承認,仍延承古時舊習以農歷初一為新年,因此老北京的街市上與民間均沒有什么歡慶活動。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紀年采用公元紀年法”,即是我們所說的陽歷,為了區別農歷和陽歷兩個新年,又鑒于農歷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恰在農歷新年的前后,因此便把農歷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陽歷一月一日定為“元旦”。
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統一使用“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將公歷1月1日規定為元旦節,并決定全國在此節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