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內容大全
【全國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內容:普法三字經】
全民中 普法律 人人學 莫忘記 不違規 不犯法 好公民 要爭先
刑訴法 說得清 辦事情 要公平 身為官 要廉政 勤為民 方為清
民訴法 要記牢 調糾紛 不偏袒 當事人 心理歡 若不公 民難平
贍養法 有規定 尊老人 敬父母 是美德 虐老人 道德壞 法不容
對兒女 不寵慣 有錯誤 不護短 遵法紀 常指點 從小教 莫錯過
對婦女 舉止端 莫虐待 對女嬰 勿摧殘 莫歧視 要愛護 不偏見
鄰里間 要互謙 嚴律己 待人寬 人有錯 去規勸 少糾紛 多友善
戒賭博 酒莫貪 遇邪惡 挺身管 救人危 助人難 公共物 不私占
喜喪事 要從儉 不迷信 破舊規 多納稅 多存款 為國家 多貢獻
婚姻法 記心間 婚自主 不包辦 索彩禮 舊習慣 不可取 要改變
生一胎 是國策 晚婚好 多宣傳 優生育 后代壯 快致富 奔小康
依法律 治國家 揚正氣 治邪念 群歌頌 法無邊 違法者 必懲辦
【全國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內容:法制宣傳日的由來】
2001年,*、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一天中,部分民眾可進法院參觀。
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全國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內容:歷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
2001年
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2002年
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2003年
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2004年
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2005年
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2006年
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007年
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2008年
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09年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10年
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
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13年
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筑偉大中國夢。
【全國法制宣傳日手抄報內容:法制宣傳教育的意義】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提出的重要戰略思想,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和制度上形成更為有力的保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所蘊涵的堅持以人為本、追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五個統籌”等原則要求,需要通過法制建設來保障、來促進。法制宣傳教育是法制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理,是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
(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實施“十一五”規劃的內在要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必須靠正確的指導思想來統領,也需要靠完備的法制來保障!笆晃濉币巹澗V要提出了我國今后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方針、奮斗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納入其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對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于依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類矛盾和問題,最大程度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三)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這一時期,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斗爭復雜的時期。構建和諧社會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良好的法律素質,正確的法制觀念,對于解決各類矛盾糾紛,保證社會有序運轉具有重要意義。只有不斷增強公民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才能提高各級政府和部門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問題、解決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過法定程序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才能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實現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依法治國是黨*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增強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礎。在法制宣傳教育基礎上開展的依法治理,是億萬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務、經濟事務和社會事務的創造性法治實踐活動,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是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因此,要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夯實建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