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采訪中了解到,2013年,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月人均工資為5643元,比1993年月人均工資增加了4987元。
2011年我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955人據西藏自治區人社廳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截至2013年年底,我區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63人、享受自治區政府特殊津貼專家30人、自治區學術技術帶頭人100人、專業技術人才65798人,其中高、中、初級(含未聘)職務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為3637人、17733人、44428人;技能人才68109人。其中,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分別為2017人、19033人、20075人、26984人。僅2011年以來,我區就引進各類急需緊缺人才1955人。2009年以來,通過公開考錄、定向派遣等方式,我區共向基層輸送73722名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調整特殊津貼標準收入水平穩步提升“自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對西藏實行2.5倍工資政策、建立西藏特殊津貼以來,中組部、原人事部、人社部和財政部等國家部委認真落實中央第三、四、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后相繼出臺的調整西藏特殊津貼標準的相關政策,先后為我區干部職工調整西藏特殊津貼標準11次。
2013年,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月人均工資達到5643元,比1993年的月人均656元增加了4987元。
逐步縮小各階層勞動者間收入差距該負責人表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按照國家人社部《最低工資規定》和《西藏自治區最低工資規定》中關于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規定執行的,有利于逐步縮小各階層勞動者之間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保障低收入階層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持工資收入與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步增長,實現最低工資標準與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同步增長。截至目前,我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日喀則地區1150元、其它地市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日喀則地區10.50元、其它地市11.00元。
在近期我區首次召開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論證會上,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方案獲全票通過,待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該方案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