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確提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也就是說,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學入學鐵定的截止日期了。
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由各省統籌確定
以往,有一個讓所有媽媽都犯愁的問題:教育部門規定,8月31日前滿6周歲的兒童可以上小學,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因此,媽媽們最怕生到處女座(出生于8月23日到9月22日)寶寶,甚至有的趕在9月1號前剖腹產,就怕寶寶晚上學一年。
那么,教育部的這個文件,會讓這個現狀有所改變嗎?
家長看法不一,一石激起千層浪,盡管各省目前沒有明確說法和新政策,但家長們對此已是極高的關注度。
“遲一年上學,是最幸福的一年”
廣州蔡女士的女兒涵涵目前就讀華景小學,因孩子出生在2006年10月,涵涵比同年出生的幾個小伙伴晚了一年上學,她多讀了一年幼兒園,在近7歲的時候讀的一年級。如今對于一年級就讀截止年齡可能有變動的話題,她認為,無論將截止時間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會有家長糾結,不滿”。但從內心來講,孩子真正上了小學后,她感覺,功課、考試等壓力接踵而來,“就現在的小學生現狀而言,8月31日后出后的小朋友遲一年上學,其實是名正言順、最幸福的一年。
“12月31日,比較合乎情理”
林女士的女兒甜甜就讀5年級。因為女兒是10月初出生的,當年為了孩子是否提早一年讀書,好一番糾結。甜甜出生在2005年的10月初,2011年5月,林女士面臨孩子是否報讀一年級的問題。如果要報家附近的公辦小學,孩子年齡沒滿7歲,報不了名。如果一定要讀,選一家民辦小學讀一年,才轉入公辦。“花錢讀一年,打聽了一下,學費要1萬多元,”林女士說,讀一年后,再轉入公辦,手續也復雜。可是如果不讀,她又覺得有顧慮“比同年的孩子晚了一年才上學,很吃虧。”糾結了大半個月,多方打聽、嘗試后,她最終才是放棄了,選擇讓孩子多上一年幼兒園。2012年9月,甜甜報名讀書了。這幾年走過來,林女士感觸頗深,孩子并非“學霸”型,平日的功課,多數時候需要家長監督、輔導,一旦某個階段放松了一陣,孩子的學習成績就下滑。如今回想起當年晚一年上學的決定,林女士覺得很慶幸,“如果真提早了去讀書,很難想象孩子學習怎么跟得上!”如今,對于教育部新出來的通知,她的意見是,支持放寬截止年齡,“12月31日,比較合乎情理,讓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學。
“不管定哪個時間,都有人不滿”
吳女士的孩子才1歲多,但她對入學政策年齡的問題也在密切關注。“有家長說1231好,可我女兒是1月的,差不了幾天,怎么辦?我也不想晚一年上學。”吳女士認為,831是一個維持多年的鐵律,家長們也早已習慣。如今這個鐵律有了松動的可能,這是好事。但究竟怎么確定?截止時間定在什么時候?感覺眾口難調,“不管定哪個時間,都有人不滿,還是不變算了,大家都能接受。”
“維持原狀可能性大”
準媽媽劉女士對此也十分關注,她覺得,盡管教育部給出了大方向,讓各省有了選擇的自由度,也讓就讀一年級的截止時間有了松動的可能,但估計短期內難以給出明確的說法,“維持現狀可能性大”。“隨著二胎時代的到來,學位越來越緊張,如果要變動,牽涉面很大,有關部門必須進行一番摸底考察,如適齡兒童現在是多少?未來是多少?學校夠不夠?硬件軟件如何?老師數量、質量如何等等,這些都要統籌考慮和安排,不是說變就變。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總體要求和教育部統一部署,從起,各地教育部門將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作為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任務啟動實施,經過三年持續大力推進,全國范圍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和歷史性突破,基本實現了免試就近入學、規范有序入學、陽光監督入學,有效緩解了“擇校熱”,有力促進了教育公平。為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持續提升治理水平,現就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鞏固三年改革成果。全國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啟動之初,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原則,教育部聚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問題倍受關注的19個副省級以上大城市,提出了明確的改革目標并已基本實現。2017年,19個重點大城市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礎之上,繼續深化改革,鞏固三年改革成果,全面實現確定的各項目標。各區(縣)100%的小學實現劃片就近入學,原則上每所小學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95%的初中實現劃片入學,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降到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已經實現上述目標的城市要進一步鞏固提高。舉辦實驗班必須經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要嚴格控制規模,有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方式。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擇校熱度較高的重點地區開展專項檢查,對免試就近入學目標落實不力的進行約談。
二、有序擴大覆蓋范圍。免試就近入學是《義務教育法》根據兒童、少年身心發育的特點和義務教育的性質所確立的基本入學制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法律規定,根據突出問題和重點地區,加大工作指導力度,逐步擴大劃片入學實施范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群眾擇校沖動強烈、“學區房”問題突出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進均衡發展,一手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隨機搖號、派位),片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增強劃片工作的認可度和公信力,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
三、統籌城鄉招生工作。要統籌做好縣域內城鄉學校招生工作,努力穩定鄉村學校生源,均衡編班,防止產生新的城鎮大班額大校額問題。要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加大軟件均衡力度,合理均衡配置城鄉師資,大力推進校長教師縣域內合理流動,著力縮小城鄉、校際教育質量差距。要加強政策引導,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推動學生自愿合理分流。要繼續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四、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于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規范,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方式,把學生的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可以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五、強化履行各方義務。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除加強對傳統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監控外,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六、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各地要充分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治理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要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但同時要進一步明確,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其主要功能是記錄,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學生被學校招收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暫無公民身份證號或原公民身份證號不可用的學生,可以先建立臨時學籍號,待取得真實可用的身份證號并通過認證后,獲得正式學籍號。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
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受關注度高,各地要持續不斷開展有效宣傳引導工作。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積極主動與相關單位、媒體取得聯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創新宣傳形式、突破宣傳難點、消除宣傳盲點,特別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要暢通舉報渠道,對于舉報的問題、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認真核實查處。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處理,及時通報。要針對少數適齡兒童、少年延緩入學、休學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等特殊需求,提前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做好政策宣講工作,增強告知及解釋力度。對違反《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督促改正。
教育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