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制度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我省“十三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專項規劃,將深化工資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將率先推進。
將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
有消息稱,改革之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或會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在現有基礎上適當增長;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結構也將與當前的工資制度相區別,主要集中在績效和津貼等方面的變化。對此,規劃也有印證,規劃明確,“全省將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并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建立健全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法官檢察官等工資制度將改革
在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面,我省計劃推進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分類管理的工資制度。
其中,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將為基層公務員開辟新的晉升通道,對于調動和發揮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分類管理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在我省已經有實施的先例,譬如部分地區,公務員聘任制和年薪制已經開始實施,這對于更好地發揮公職人員專長,提高行政效率都有著積極作用,未來分類管理制度有望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
與此同時,我省法官、檢察官等工資制度也將相應進行改革,逐步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公務員招考將陸續推行“分類考錄、分類考核、分類培訓”的模式,實現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將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并將開展事業單位職員制試點,推進全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全覆蓋。
何時改革?尚無具體時間表
我省“十三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專項規劃發布,何時改革尚無具體時間表。省里給出的意見是“根據國家部署有序開展”。
改革內容將涉及兩個方面
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優化工資結構。根據規劃,未來五年里,全省將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將率先推進。
詳解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1、職級晉升提出具體條件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后,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
《意見》對“任職年限”作了解釋,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2、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
有關部門表示,在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比如縣長;職級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比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多是縣處級正職。從目前情況來看,公務員的各種待遇仍主要與職務掛鉤,造成過分看重職務的問題。特別是在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的矛盾更為突出。
據有關部門介紹,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是對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調整和改革,也是對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可鼓勵他們立足本職,踏實工作。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是做好基層工作、服務人民群眾、鞏固基層政權的骨干力量,在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于調動和發揮基層干部的積極性,將起到促進作用。
釋疑
1、縣以下公務員職務晉升有多難?
2006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實施。在我國公務員管理制度中,職務與級別制度是重要組成部分,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這也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中,我國公務員有六成以上是在縣鄉基層工作。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能提供給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數量卻很有限,這種不亞于內部再進行一輪輪公務員考試似的激烈競爭局面,讓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待遇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干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樣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務員考試中極為熱衷于國家級和省市級公務員職位,而基層公務員職位卻頻頻遇冷,甚至無人問津。而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又存在人員隊伍不穩定、優秀人才頻頻流失的問題。
2、為什么要開辟職級晉升道路?
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后趙子建曾經發表文章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4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別工資約占25%,地區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也就是說,級別工資僅占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兩成多。
趙子建認為,職務工資相對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實際上職務工資整體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職務與職級并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一條獨立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