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2022年包頭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領取條件和標準規定是什么?如下為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包頭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歡迎閱讀!
一、包頭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失業保險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2號)有關政策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內政辦發〔 2021〕69號,見附件),各盟市應相應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具體辦法是:第1至12個月按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第13至24個月按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包頭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和標準規定
申領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