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經辦流程,遂寧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申領條件
1.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2.從2019年12月起實施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
2、失業保險金標準
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生育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3、申報時限
取消60天內申領限制,失業人員失業后任何時間均可辦理。
4、經辦流程
失業人員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四川省就業創業網上服務大廳(http://119.6.84.89),“四川e就業”微信公眾號線上申領,根據提示選擇相應業務,或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向失業前最后參保地就業部門現場辦理。
就業經辦機構通過內部數據比對的形式,確認申領人員是否符合領取條件,審核結果應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領人,自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5、停發條件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重新就業、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介紹的工作、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