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領?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在肇慶,
失業補助金能領多少錢?
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準按697元/人/月發放。
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209元/人/月發放。
能領多久?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
申領期限
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或服務窗口向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申領要注意什么?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承諾出現停止領取情形時應主動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不得申領或停發失業補助金情況:①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②已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終結失業保險關系且之后無參加失業保險記錄的;③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的;④應征服兵役的;⑤參保關系轉出我省的;⑥移居境外的;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⑨被判刑收監執行的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4.計發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對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5.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