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一、失業人員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被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哪些人員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人員”呢?
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因此,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單位提出與你協商解除,則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程序流程圖
三、失業人員應當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領取期限:依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繳費年限 | 享受月數 | 繳費年限 | 享受月數 |
滿一年 | 3個月 | 滿六年 | 16個月 |
滿一年半 | 4個月 | 滿六年半 | 17個月 |
滿兩年 | 6個月 | 滿七年 | 18個月 |
滿兩年半 | 7個月 | 滿十年 | 19個月 |
滿三年 | 9個月 | 滿十一年 | 20個月 |
滿三年半 | 10個月 | 滿十二年 | 21個月 |
滿四年 | 12個月 | 滿十三年 | 22個月 |
滿五年 | 14個月 | 滿十四年 | 23個月 |
滿五年半 | 15個月 | 滿十五年 | 2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