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平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2.依法辦理了失業保險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3.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指下列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或關閉、解散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非本人主動提出辭職或自動離職被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因本人過失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的;
(五)職工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職工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
四平失業保險
2020年四平失業保險領取多少錢
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吉林省將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執行期為2020年12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3個檔次劃分:長春、吉林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
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月;
白城市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月。
失業保險金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另:關于領取期限,《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020年四平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按照《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和《吉林省失業保險辦法》的規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到受理本人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公司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時,應向社會保險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就業服務機構發放的《失業就業登錄證》和相應的求職證明,同時,按要求如實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并按月發放。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四平市社保中心。
四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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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