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滄州失業保險金最新標準:領取條件、流程、多少錢
領取標準:
2019年度滄州失業金領取標準:每人每月最高為1050元,最低為940元。
領取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繳費每滿1年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辦理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失業證及職業介紹機構開具的求職登記證明;
4.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辦理流程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3.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工作日咨詢滄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