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紹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紹興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紹興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什么是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對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并有就業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無法獲得維持生活所需的工資收入,在一定期間內由國家和社會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那么,失業了就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還真不是!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需要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這里,小布得對第二條劃一下重點。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其發生責任不在失業者本人。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呢?
失業人員應該在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攜帶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及失業登記證明書,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并核定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中心或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紹興市的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根據省人民政府確定的企業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確定。目前,紹興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328元。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1)繳費時間不滿1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2)繳費時間滿1年的,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
(3)繳費時間1年以上的,1年以上部分,每滿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4個月不滿8個月的,按照8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具體可對照下表: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照表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可多次領取,但每次領取不能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當然最長也不能超過24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