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安徽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近日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中了解到,安徽2017失業保險費率下調了。
該通知將失業保險單位繳費率由1%下調至0.5%,個人費率維持0.5%不變。降費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記者5月2日從省人社廳獲悉,這是我省近年來第三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經測算,此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2017年當年可為我省參保用人單位減輕失業保險繳費負擔近10億元,其中減輕企業用人單位繳費負擔8億元。在2015年和2017年,我省兩次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費率,累計為各類參保單位和職工減輕失業保險繳費負擔近29億元,其中為企業參保單位減輕繳費負擔近16億元。
近年來,我省堅持以五項社會保險“一票征收”制度為抓手,積極推進失業保險擴面征繳,參保人數持續增長。截至2017年底,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448.49萬人,同比增長2.71%。2017年,全省累計有168958名失業人員領到不同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皖人社發[2017]18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稅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省失業保險費率暫由1.5%降至1%,即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自2017年1月份起按照新費率核定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已按照原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其多繳費用可以抵扣次月繳費。
三、各地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法》,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擴面征繳工作,落實社會保險費一票征收制度,著力推動事業單位參保繳費,穩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提高基金征繳水平,努力實現制度的動態全覆蓋,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各地執行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報告。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