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是什么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沈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被企業辭退、除名、開除的職工
2、刑滿釋放、解除勞教的職工
3、辭職、自動離職職工
沈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2017年2月1日起沈陽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如下:
九城區: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910元調整到1071元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1040元調整到1224元。
四縣市: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735元調整到861元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月840元調整到984元。
沈陽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繳費單位必須于每月15日前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和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額,并按規定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失業保險費。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其所在單位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注意:繳費單位在繳納失業保險費后,持《遼寧省社會保險費專用繳款書》、《失業保險手冊》到失業保險登記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繳費記錄。
沈陽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
繳費基數為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上年度是社保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為月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12%納入社會統籌基金。
九區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 單位:1% ,15.3元,個人:0.5%,5.75元
4個縣市繳費基數:
失業保險 單位:1% ,12.30;個人:0.5%,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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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所需材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沈陽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相關程序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4.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5.每月12日~15日,失業人員本人憑《失業證》到指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機構(市內五區失業人員到所在社區;郊區失業人員到所在街道(鄉、鎮);縣、開發區失業人員到區級失業保險中心)簽字,申領當月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