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有何條件限制?具體應該怎么領取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失業保險金申領
一、辦理條件非農業戶籍失業的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㈠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㈢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的。
二、所需資料㈠非農業戶籍失業人員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1份;
2、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本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之一)及復印件;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的《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正本及復印件;
4、其他:
⑴1998年7月前參保的市屬國有企業干部、固定工需提供個人檔案,或經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蓋章確認的《1998年6月前養老保險繳費(視同繳費)年限確認表》;
⑵1998年7月前參保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勞動合同手冊》;
⑶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分局辦理的《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法人代表除外);
⑷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經勞動保障部門核準的《流動人員就業證》正本及復印件;
⑸與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提供勞動裁決書或司法判決書。
㈡非農業戶籍的個體工商戶法人
1、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注銷)申報表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本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之一)及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
㈠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勞動爭議的裁決或司法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持上述所需資料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保險科辦理申請領取失業待遇手續,領取《中山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
㈡參保人根據《中山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核定的時間,次月起(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后)持本人提供的銀行存折逐月領取失業待遇。
四、辦理時限:即到即辦
五、注意事項
㈠業務辦理時間為1-27日內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科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條件的次月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無正當理由逾期辦理申請領取手續的,每逾期一個月失業保險待遇減少一個月(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㈡機關事業單位行業統籌的參保人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科辦理手續;其他單位的參保人到所在鎮區的勞動保障分局辦理手續。
㈢屬1998年7月前參保的市屬國有企業干部、職工,之前曾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或自動離職的人員,不需提供個人檔案。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申領
一、辦理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農業戶籍參保人,可申領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㈠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
㈡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指非個人原因協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
二、所需資料
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1份;
㈡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本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之一)及復印件;
㈢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的《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正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除外);
㈣其他:
1、法人代表需提供《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注銷)申請表》正本及復印件;
2、農民合同工失業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的,需提供生效的勞動裁決書或司法判決書;
三、辦理程序
㈠農民合同工失業人員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勞動爭議的裁決或司法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持有關資料到單位所在鎮區勞動保障分局辦理申請領取失業待遇手續,領取《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請表》;
㈡參保人憑《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申請表》到財務科前臺辦理,成功支付后參保人領取《支付通知單》,并持存折到開戶銀行領取待遇。
四、辦理時限:即到即辦
五、注意事項
㈠機關事業單位行業統籌單位的參保人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科辦理手續;其他單位的參保人到所在鎮區的勞動保障分局辦理手續,逾期辦理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㈡由于財務支付電子系統至下午4:15截止辦理業務,參保人或代辦人必須在下午4:10前完成待遇支付審批手續并到財務科前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