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失業保險領取辦理條件有哪些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邯鄲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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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邯鄲市人社局獲悉,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河北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邯鄲也將現行的每月月標準由650元至900元調整為940元至1050元。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此次調整在綜合河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提高全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
據介紹,河北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是2015年3月1日起實行的,每月為650元?930元。調整后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月人均為1010元,最高1090元,最低940元,其中最低標準比調整前的最高標準還高出了10元。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比調整前提高了7.5個百分點,處于中部省份中游水平。
據邯鄲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通知》已收到,明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通知》要求,為方便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促進人力資源自由流動,此次調整還將原來按不同地域劃分的四類標準調整為二類標準,在同一統籌地區執行統一標準。根據調整,邯鄲屬于第二類地區,月標準由650至900元調整為940至1050元。
另外,本次調標,將職工參保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滿1年不滿5年、滿5年不滿10年、滿10年及以上。三個階段分別按最低工資標準的59%、62%、66%三個比例分兩檔確定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第一檔(地區)為970元?1090元;第二檔(地區)為940元?1050元。邯鄲為第二檔。
邯鄲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邯鄲市有1萬余名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三個條件:單位和個人繳費滿1年;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職工應當在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之內,到參保地社會保障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為,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增領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隨著失業保險金的調整,同時以失業保險金為基數計發的求職補貼、應屆困難家庭大學畢業生失業補助金、冬季取暖補貼等其它待遇也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