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辦理材料
1、《失業人員介紹信》
2、《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辦理失業保險登記通知書》
3、《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登記表》
4、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養老保險手冊》和《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手冊》
7、1寸近期免冠相片4張
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原件)
9、指定開戶銀行卡(原件復印件)
桂林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后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向失業登記窗口提供上述材料
3.領取并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求職登記表》
4.上述表格交回失業登記窗口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職工失業證》或辦理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手續。
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環城西二路71
電話:(0773)2827168
桂林市高新區七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普陀路32號師大加油站旁
桂林市秀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焉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信息維護
電話:(0773)2178250
桂林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