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如下所示: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保山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程序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有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所在地的縣(市、區)失業保險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應當持用人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3.失業人員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延誤期間的失業保險金。
4.失業保險機構自受理失業登記10日內,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按月計發失業保險金;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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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失業保險查詢個人賬戶
1.電話查詢方法:
在保山市的參保人若想查詢個人賬戶明細,可撥打保山市社保統一咨詢電話12333進行政策性查詢,包括失業保險繳費和待遇領取情況,都可得到詳細的查詢。
2.在線查詢方法:
保山市失業保險賬戶查詢:http://www.rsj.baoshan.gov.cn/
首先登陸當地的社保局網站,輸入個人的個人身份證號、社保卡號,輸入驗證碼,即可查詢失業保險帳戶繳費情況。
3.到保山市社保局查詢:
可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單位所屬地社保局服務大廳打印個人帳戶繳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