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一、南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最新:我區失業保險費暫由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規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1%降至0.5%。
繳費比例:
1、用人單位:1.5%
2、個人:0.5%
二、南寧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70%
三、南寧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單位代繳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南寧失業保險繳費地點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桂春路南二里4號
電話:(0771)5505399
南寧市青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仙葫大道1號青秀區政府機關大樓4層
電話:(0771)5566181
南寧市西鄉塘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衡陽西路11號
電話:(0771)3132678
五、南寧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企業辦理條件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雇工,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個人無法辦理失業保
辦理材料
單位申報繳納失業保險費材料
1.企業單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一份(復印件)
2.事業單位:提供成立機構的批文(復印件),提供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
3.《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通訊錄》
4.《年度職工個人繳費記錄表》
5.《社會保險登記表》
辦理流程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注: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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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寧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勞動關系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南寧失業保險領取材料
1、《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書》
2、《失業人員介紹信》
3、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張
5、終止勞動關系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書》
6、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三、南寧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有關機構辦理下列事項:(一)求職登記;(二)失業登記;(三)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