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補貼政策向來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杭州穩崗補貼政策吧!
一、穩崗補貼標準如何確定?
穩崗補貼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二、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率低于本地區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杭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84%。
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率如何計算?
上年度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數(退休、死亡、入伍、升學等自然減員及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除外)與該企業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比。
四、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的時間、地點?
企業應于次年6月30日前(2015年延長至12月25日前)向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市或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穩崗補貼書面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15年12月25日前提出申請。同一年度內申請一次,逾期不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哪些資料?
1、《企業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2、《企業裁減人員名單》;
3、上年度失業保險費托收單復印件。
六、經辦機構如何審核、撥付穩崗補貼?
經辦機構審核企業的穩崗補貼申請,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并通過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z.hrs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經公示無異的,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知企業憑收據到指定地點領取穩崗補貼。
七、企業可以隨意支配穩崗補貼嗎?
不可以。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已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應及時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企業穩崗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表》。
八、企業已享受了“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還能申請“穩崗補貼”嗎?
不能申請。已享受過“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穩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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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業保險金待遇享受期限與標準
杭州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以下稱享受待遇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以下稱繳費時間)確定:
(一)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杭州市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時,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提供參保憑證,經辦機構核實后,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10%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5%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
目前,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25元,參加基本醫療的失業人員同時每月享受醫療補助金52.5元;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失業人員每月享受醫療補助金26.3元。
杭州失業保險金享受條件
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