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其積極就業,按照失業保險金標準隨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機制,阜新市自1月1日起再次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每月最高可領取960元的失業保險金,全市各級財政年失業保險金支出增加約254萬元。
阜新市2008年建立失業保險金標準隨最低工資標準按規定比例同步調整機制,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0年及以上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今年1月1日起,該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每月900元調整到每月1200元。該市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也按規定進行同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