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近日,小編從黑龍江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從4月1日起調整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據測算,調整后我省失業保險待遇平均水平預計達到每月882元,提高了257元,提高幅度為41.12%。新失業保險金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其中:哈市市區(雙城區除外)為每月986元,漲了251元;哈市所轄縣(市、雙城區)為每月765元,漲了247元。
為更好地服務保障民生,參照各地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幅、最低工資標準和經濟狀況等情況,我省提高了失業保險金標準。新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其中:哈爾濱市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綏芬河市、大慶石油管理局為986元/月,哈爾濱市所轄縣(市、雙城區)、大慶市所轄縣(市)為765元/月。
失業保險金的繳納比例是什么?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額。單位工資總額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予以認定其構成和計算方式。它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是指由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不包括其他來源的收入。
在確定繳費基數時,各地可以根據情況統一規定各單位以哪一個時期的工資總額和工資額為繳費基數。如:可以上一年度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平攤到本年度各個月份,每月按相同數額征收;可以上月單位工資總額為基數,按實際發生數確定征收數額;對工資總額不易認定的,可由負責征繳的機構參照當地工資水平和該單位生產經營狀況核定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應與單位相一致。
黑龍江省失業保險費率有變化單位、個人繳費都下調0.5個百分點
為健全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減輕企業負擔,自今年3月1日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調整為1.5%,個人繳費費率由本人工資的1%調整為0.5%。
根據有關要求,各地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地稅等部門,依據調整后的費率抓緊做好失業保險費征繳計劃、年度基金預算的調整工作,并按通知規定時間落實調整后的費率政策。要廣泛深入地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指導參保單位按調整后的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黑龍江省失業人員可在非戶籍地領失業保險
小編從省人社廳獲悉,《關于失業保險業務經辦工作中部分問題的處理意見》日前下發并實施,黑龍江省失業人員可在非戶籍所在地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黑龍江省非戶籍所在地參保職工失業后,本人要求在參保地享受待遇的,經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申報,由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審核,符合失業保險待遇申請條件的,可在其參保地按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提供申領待遇所需佐證材料,接受再就業服務。
失業人員要求回戶籍所在地領取待遇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手續,并劃轉失業保險費。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