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重慶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創業可領一次性補助
從市人社局獲悉,自3月1日起,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人員實現就業創業的,可申請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額度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上次失業未領取的剩余期限失業保險金。
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能申請
從補助對象來看,有兩類人員可申請。一是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被用人單位吸納,并且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的人員。二是在領取失業保險的期間,實現自主創業,并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的人員。
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規定中要求“按規定參加了3個月失業保險”是指,申請人在進入公司或實現創業后,需重新繳納失業保險滿3個月。“已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即使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也不能申請一次性補助。”該工作人員說,可以理解為退休人員不能申請上述補助。
可一次性領剩余期限失業保險基金
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額度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上次失業未領取的剩余期限失業保險金。
工作人員解釋,按照相關規定,我市失業人員再次就業的,要重新繳納失業保險金,所以這里用“上次失業”來表述。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領取一次性就業創業補助后的人員,就不再享有上次剩余的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相應期限計算為已領取待遇期限。“如遇失業保險金調整,不計發差額。”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參保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額度為:主城區戶口875元/月,農村戶口437.5元/月。按照現行政策,如果一名參保者剛失業就實現就業或者創業,最高可以一次性領取24個月的補貼金額,也就是21000元。
本政策于今年3月1日起實施,失業人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可向原失業保險金申領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該經辦機構在審核通過申請后,將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一次性發放就業創業補助。對于逾期未領,其應領而未領的期限按規定予以保留。
【拓展閱讀】
失業保險業務指南
1、 哪些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哪些人員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