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兩會”前,財政政策的靴子砰然落地,核心內容有二:一是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擴容;二是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社會輿論普遍表示出熱烈歡迎的態度,特別是對后者。
經過數十年努力,中國已建立起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在內的五項社會保險制度。然而,平均合計約占工資總額40%的繳費水平,越來越讓企業感到不堪重負,并已成為影響實體經濟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多外資企業甚至因此而撤離中國。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降,意味著社保降費的號角終于吹響了,一方面有利于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忍不住讓人浮想聯翩??更具系統重要性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下降是不是會緊隨其后?
不過,先別忙聯想,眼前就有一系列問題需要認真對待。五項社保中為何是失業保險稅率率先下降?此舉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能發揮多大作用?未來政策如何進一步改進?不妨在李克強總理所說的“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加力增效”這一框架下來回答這些問題。
關于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問答
問: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重要意義何在?
答:本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經濟下行壓力繼續加大、宏觀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改革發展任務更加艱巨繁重的大環境下,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加快培育和發展市場主體的重要決策;是在社保領域又一次讓利于民的具體措施。降低費率對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發展、促進就業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問:降低費率的具體辦法、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降至2%,其中單位費率由原來的2%降至1.5%、個人費率由原來的1%降至0.5%。
降低費率政策從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問:降低費率的適用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本次降低費率適用于我省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所有單位及其職工。
問:降低費率,對參保單位及職工有哪些實惠?
答:本次降低費率將減輕單位繳費負擔近1億元,減輕個人繳費負擔近0.86億元,職工個人每年減少繳費平均262元,受益職工達到39.47萬人。
問:降低費率是否會影響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水平?
答:不會影響。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符合條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仍執行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即:西寧、海東每人每月720元,海北、海南、黃南每人每月730元,海西、玉樹、果洛每人每月740元。
問:降低費率是否會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限?
答:按照現行失業保險制度規定,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是和失業人員實際繳費年限掛鉤,即: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發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連續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加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因此,降低費率不會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限。
問:降低費率后,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是否繼續執行?
答:繼續執行。2015年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繼續給予中小微企業穩崗補貼。同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近期還出臺了新一輪援企穩崗政策,在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期間,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且采取多種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也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穩崗補貼。補貼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的時間為2015年7月以前,即2015年申請的穩崗補貼,以后年度以此類推,執行期至2020年。
問:目前參保單位及職工已按原費率繳納了失業保險費的,如何處理?
答:降低費率政策從2015年3月1日起實施,3?4月已按原費率繳納了失業保險費的,由繳費單位在5月或以后月份申報繳費額時將多繳部分予以沖減。各參保單位應嚴格按降費率政策規定,做好本單位及每個職工的繳費清算和代扣代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