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錢報記者從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了解到,寧波自2015年11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395元,比調整前增發157元,同比上漲13%。同時相應提高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簡單說,如果你已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且并非本人意愿離職,在失去職位后又辦理了失業登記,你就可申領這筆保險金。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要特別提醒的是,除了在失業時可以按照相應法規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覺得有職業危機感,想要提升自己的職業技能,也可以獲得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持。
2015年,寧波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252.37萬人,失業保險總支出166940.37萬元,其中失業金支出25896.76萬元,促進就業經費支出98026.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