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發放“穩崗補貼”幫企業留人
企業發展,不裁員或少裁員,讓職工有穩定的就業崗位,就可以獲得穩崗補貼這一政策紅包。6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開始實施新一輪援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政策,通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對企業給予補貼,幫助企業減輕負擔穩定就業崗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這一新政策紅包,申報截止日期為12月25日。
據市人社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給予補貼,幫助全市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5類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全市共認定困難企業63家,核準穩崗補貼819.7萬元。
據悉,為貫徹落實省、市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和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要求,我市將穩崗補貼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穩崗補貼政策自2015年起執行到2020年底。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2015年內提出申請,申報截止日期為12月25日。
另據悉,5類困難企業申請穩崗補貼于每年4月份和10月份集中申辦。其他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程序包括企業申報、受理初審、網絡公示和資金撥付。其中企業申報按屬地管理原則,符合條件的企業于每年5月底前向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申請報告、上年度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證明、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證明等相關材料;同一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
補什么——補貼項目
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補多少——補貼標準
對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期間的困難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給予穩崗補貼;其他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給予穩崗補貼。對特別困難的其他企業可根據情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最高不超50%。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補給誰——補貼范圍
企業類型主要包括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和其他企業,對同一企業在實施產業政策調整期間,符合多項類型的只可以選擇其中一項,不得重復享受。同時企業申請穩崗補貼必須同時具備四個基本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