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從3月1日起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作出調整。
河北省各市、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長短,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由省統一確定。計發基數最高的為1480元,最低的為1210元。繳費滿1年不滿2年的,核定領取3個月,計發比例為54%;滿16年及以上的,核定領取24個月,計發比例為63%。
失業保險金標準及其他待遇標準提高后,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的規定科目列支。
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從3月1日起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作出調整。
河北省各市、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長短,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由省統一確定。計發基數最高的為1480元,最低的為1210元。繳費滿1年不滿2年的,核定領取3個月,計發比例為54%;滿16年及以上的,核定領取24個月,計發比例為63%。
失業保險金標準及其他待遇標準提高后,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的規定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