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省今年要做好75項重點工作 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10%
為確保全面完成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省政府決定,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分解下達到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省政府下發的《關于分解落實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和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今年,我省要做好75項重點工作,包括啟動國有企業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規范董事會建設;完成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力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速達到15%以上,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2%以上;開工建設蘭州新區職教園區;建制村道路通暢率達到80%;貧困地區自來水入戶率達到80%;貧困縣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55%以上,消除中小學D級危房166.67萬平方米;輸轉城鄉勞動力500萬人,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業260萬人;提高城市低保標準10%;提高農村低保標準11%,使一二類低保戶實現政策性脫貧;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10%;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10%;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以上等等。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細化分解各項目標任務,逐項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切實形成從省到縣層層有任務、人人有責任、事事能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分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省政府辦公廳要會同相關責任部門進一步創新督查方式,通過日常督查、隨機抽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加強對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對標檢查,既要注重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又要善于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切實為省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要強化責任追究,對督查中發現的工作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要及時移交監察部門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