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曲靖市上調失業保險金了,思而學教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從曲靖市勞動就業中心了解到,1月1日起,曲靖市執行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定為:麒麟區、宣威市、經開區執行二類區標準,根據繳費工資低于、等于、高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情況核定失業保險金的三個標準,即:820元/月、926元/月、1019元/月;其余各縣執行三類區的三個標準,即:709元/月、801元/月、894元/月。
據悉,自1月1日起,云南省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比去年上調15%。曲靖市執行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定為:麒麟區、宣威市、經開區執行二類區標準,根據繳費工資低于、等于、高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情況核定失業保險金的三個標準,即:820元/月、926元/月、1019元/月;其余各縣執行三類區的三個標準,即:709元/月、801元/月、894元/月。提高后失業保險金仍然按本人失業前12個月的月均繳費工資與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比較后核定。已參保的失業人員若是需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則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其一,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和該職工或城鎮未雇工個體工商戶及城鎮其他從業勞動者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1年;其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其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失業登記證,并有求職要求。
如果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勞動合同(聘用協議)到期終止;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協議);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或開除;用人單位打擊報復被迫辭職;開辦個體工商戶失敗;靈活就業后無力維系并有所在街道(鄉鎮)證明失業超過30天。符合以上條件的都可領取保險金和相關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