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領取嗎?失業保險可以停保嗎?職工失業后怎樣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針對大家關注的熱點問題,記者總結歸納出20條問題,由哈爾濱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處長趙清昊進行解答。
1、哈市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有哪些?
哈市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從最初的國有企業待業職工逐步擴大到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有限公司等各類企業及其職工,還有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
參保繳費標準為:個人繳納本人月工資總額的1%,單位繳納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2、符合什么條件的人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體條件是這樣的:
一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能享受哪些待遇?
失業保險待遇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一是失業保險金,二是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三是生育補助金,四是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五是免費的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
農民合同制工人由于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在其解除合同失業后,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4、哈市現在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哈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市區每人每月735元,所轄縣(市)每人每月518元。
5、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2年的失業保險金嗎?
不是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來計算: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自第6年起計算,每滿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第10年領取20個月的失業保險金,自第11年起計算,每滿1年增加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為便于大家記憶,列表如下:
繳費年限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領取待遇3 6 9 12 14 15 16 17 18 20&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