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680元/月 自11月1日起執行
繼省人社廳公布我省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之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發布消息,從11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50元,由原1530元/月調整為168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3元/小時調整為14.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牽一發動全身,加班費底線將跟著月最低工資水漲船高,比如在明年元旦的假期期間加班。因為元旦是法定節假日,如果在元旦當天加班,加班費應不低于231.7元。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月工資收入&spanide;月計薪天數(21.75天)。與現行月最低工資1530元的加班費相比,可多拿20.7元。
市人社部門提醒,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促使低收入群體收入明顯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蘇州市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緩解用工缺口。因此,市人社部門呼吁,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分配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切實提高企業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工資水平,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
此外,各級人社部門將結合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維護好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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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制家政工每人每月可獲200元補貼
為鼓勵家庭服務企業實行員工制管理,蘇州在今年出臺了家庭服務業特崗資金獎勵等舉措,享受期限從1月至12月底,在這個期限內給予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的特崗補貼。
特崗補貼適用對象為,企業社會保險參保地在市本級、高新區、姑蘇區的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招用蘇州戶籍(大市范圍內)的家政服務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特崗補貼。
另外,家庭服務業特崗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原則。單位或個人欠繳社會保險費、中斷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補繳期間,均不予享受特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