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北京市最新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那么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呢?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是多少呢?今天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吧!
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改為銀行代發
4月1日起,延續26年的由區縣和街道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歷史將結束,每月17日,失業保險待遇將統一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發銀行發放,領取時間統一為每月17日。這一調整標志著失業保險工作向制度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方向又邁進了一大步。
發放時間:統一為每月17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3月26日發布《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流程的通知》,規定自4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流程,統一全北京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次月17日就可以領取到保險金,方便了失業人員。
此前,失業保險待遇資金發放是經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最終由街鄉社保所發放給失業人員。北京市共有300多個街道鄉鎮社保所,每個社保所都各自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的時間,發放時間不同,既不便于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監管。
領取方式:可自選銀行領取
據介紹,此次調整還統一了失業保險待遇資金的發放渠道。由原先的社保所發放改為統一由北京市社保中心發放,大大降低風險,同時失業管理系統與社保五險系統互通互聯,降低了資金流失的風險。
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發銀行,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中,實現了失業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失業人員可以在13家代發銀行和郵政儲蓄所中自選一家辦理存折(卡),以便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僅方便了失業人員,而且簡化了程序,減輕了區縣、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員的負擔。
此外,新流程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和社保所在信息采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申領和發放等關鍵崗位,均采取雙人雙崗復核制。同一環節,必須兩個人在同一天分別操作后,結果一致,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工作,確保了信息的準確性和資金的安全性。
申領:手續15日內報送材料
新政策規定,為保障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用人單位應在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后15日內,將失業人員的檔案及材料送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人力社保局,以便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登記。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所需材料,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此舉保障了失業人員的權益。
同時,失業人員如果想領取失業保險金,應該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60日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失業人員還須每月向社保所如實報告本人的求職經歷、就業狀態和培訓等情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否則,按相關規定,相關人員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將被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