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相關規定,參保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勞動者失業期間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范圍內轉移,符合轉移條件的,只轉移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失業保險基金;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轉移的在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同時,還需劃轉相應的費用。
如何辦理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范圍內轉移手續?
(一)失業保險關系轉入
申請將失業保險關系從自治區其它地(州)、市轉入烏魯木齊市的人員,需要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待遇關系轉遷證明》等材料到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養老失業保險待遇支付科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業務。
(二)失業保險關系轉出
申請將失業保險關系從烏魯木齊市轉移到自治區其他地(州)、市的人員,攜帶由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養老失業保險待遇支付科為申請人出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失業保險繳費對賬單》到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咨詢電話:8812333 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