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獲悉,根據相關規定,將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
7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由原來每人820元/月,提高至910元/月,其他檔次保持不變。最高發放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仍維持在1530元/月的水平。
據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實施以后,延長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將按調整后的最低標準執行,即910元/月。7月中旬,增發的90元將自動打入符合條件的相關失業人員賬戶中。
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后,在領失業金人員中,惠及人群將超過1萬人。
據介紹,2008年7月1日,蘇州市失業金標準執行最低450元/月,最高850元/月,6年以來經過7次調整,最低、最高標準接近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