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無業證明,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攜帶哪些手續?
我在外地,想回家辦理無業證明,是在是人社局辦理嗎,請問滿足那些條件才行,要帶什么去辦理?
一、《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具體包括:
(一)進行求職登記、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勞動者。
(二)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
(三)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規定的其他勞動者。
二、 勞動者應通過以下途徑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一)城鎮戶籍的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鄉鎮)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經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初審,街道(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報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批(市經濟開發區金海街道轄區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報市就業局審批)。
(二)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由鄉鎮(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審核,報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批(市經濟開發區金海街道轄區的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報市就業局審批)。
(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前,到高校所在地的市人才服務中心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后,到戶籍所在縣級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埇橋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到市人才服務中心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勞動者在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時,應如實提供本人相關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其復印件:
(一)身份證。
(二)戶口簿。
(三)畢業(肄業)證書(證明),具有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應提供相關證書。
(四)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兩張。
(五)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應提供《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高校就業指導服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畢業證書。
(六)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