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2月17日發布“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每檔上調120元。這算是個好消息,不過大多數失業者也許不會關注到這條新聞。因為在中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者非常少,從財政部數據就能夠看出來:失業保險基金到末滾存結余達2930億元。這意味著即使不再征收失業保險費,當前的結余也夠發6年的失業保險金。大量人員繳費卻很少人需要失業保險,導致了當前失業保險的失衡。
那么在其他國家,失業保險的情況如何,會像中國一樣,有大量結余嗎?能成為失業者的生活保障嗎?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 匡林 姜魯榕 特約撰稿 陶短房發自悉尼、倫敦、多倫多
加拿大:領取時間不得超過45周
作為福利國家,加拿大其實并沒有單獨存在的失業保險,而是存在一個綜合性的福利保險EI,是勞動者因合理原因暫時無法工作時,可根據規定按月領取的收入。
所謂“合理原因”,是指不工作的理由合理合法,比如因經濟不景氣等原因無過失失業,女性員工因懷孕、育兒暫時無法工作,自己或親人生病需要離職等。
因此,雖然號稱“全民福利”,但在加拿大并不是什么人都能領到EI。領取EI的最重要條件,是定時定期如數繳納就業保險金。就業保險金的繳納比例每年都有不同,2015~被鎖定為最高每年繳納891.12加元(1加元約合5.53元人民幣)。
同時,從事工作至少一年,工作時間不低于該省所規定的下限,并擁有雇主完整就業記錄或工資單的人才能領到EI。
近年來加拿大聯邦政府一再表示,打算允許自雇人士自己繳納就業保險金,并享受EI,但反響冷淡。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自雇人士如果要享受EI,他不僅要繳納本應由勞動者繳納的那部分保險金,還要繳納本應由雇主繳納的那部分“大頭”。如此計算下來,許多自雇者覺得還不如自己多攢點更劃算。
要領取EI,必須連續喪失工作至少7天,并向加拿大服務處申請,一般需要幾周時間才能獲批,獲批后又需等待兩周才能生效。
如果是因失業而領取EI,獲批后必須每兩個星期填寫一張報告卡,逐周申報自己是否找到工作,是否接受技能培訓,是否有工作意愿和能力……如不及時填寫、遞交或拒絕接受培訓,很可能喪失領取EI資格。
倘若已闖過上述重重關卡,成為EI領取者,那么也只能“暫時享受福利”,這個“暫時”最長不得超過45周,最短則只有14周。
那么,最終究竟能拿多少錢?
EI的計算公式,是就業保險金繳納者過去26周平均工資的55%,但最高每周不得高于413加元,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是低收入人士,或需特殊照顧者。
領取EI期間,還可以打點小工賺些小錢,即每周打工收入不得高于50加元,或EI的25%(哪個高按哪個計算),倘若超過這個界限又不申報,一旦被查出后果自負。
“這是國家社會福利的一部分,合法應得。”享受國家福利的意識在英國公眾心中根深蒂固。正如名叫皮特·巴克的英國人所說,“為什么不去申請呢?”他在幾年前曾經申請拿過失業救濟金,手續也不復雜。
這種根深蒂固的想法源于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國家之一。在英國,向失業人提供的福利支持和幫助被稱為失業救濟金(也稱求職者津貼)。根據相關規定,至少已經繳納兩年養老保險費(也稱為國民保險)的人才具備申領失業救濟金的資格。
1995年英國出臺新的求職者法案。新法案將之前的失業保險待遇和收入補貼兩個待遇統一為失業救濟金,目的是鼓勵失業人員克服技能障礙,積極就業。
目前,求職者失業津貼發放標準各有不同。16~24歲求職者是每周56.80英鎊(1英鎊約合10.19元人民幣),25歲以上的求職者為每周71.70英鎊,超過18歲的夫婦每周可以領取112.55英鎊,18歲以上單親父母每周為71.70英鎊,18歲以下單親父母每周為56.80英鎊。
申請求職者津貼需要向就業中心申請,但要通過一次面談。談話的內容主要是回答諸如:“你將用什么方法努力學習并提高自己的技能,為尋找新的工作做準備?”等兩三個問題。
根據英國國家統計局的最新統計,英國目前領取失業救濟金的人數只是失業人口的一半。除一部分人不符合領取失業救濟津貼的條件,更多人不愿領取另有原因。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英國人告訴《國際先驅導報》記者,許多不愿意領取失業津貼的人,曾經收入都很不錯。這些人不在乎這點錢,同時也自信很快就會找到新工作。
另外,還有些就業中心人員的問題讓人很不舒服。實際上,領取失業救濟的人大多還是低收入人群和不好找工作的新移民。
最近,為避免高福利養懶人,財政大臣奧斯本宣布,將要求長期失業者必須被安排工作,這樣才能領取福利救濟。從4月開始,失業者將面臨三種選擇,或被安排工作,諸如清掃垃圾;或每天去就業中心尋職;或參加技能培訓,例如提高他們的識字水平。
澳大利亞:不找工作,停發失業金
現年43歲、移民澳大利亞已5年的菲利普,最近因為公司經營不景氣發愁起來,開始關心自己失業后如何保障生活品質的問題。
因為銀行、保險公司等提供的產品并不將遭到公司解雇而失業的情況包括在保險范圍內,菲利普只能轉向澳大利亞政府提供的失業金。其實,澳大利亞是世界公認的開展福利事業的先驅,失業保險制度早在1945年就已經建立。
不過,在澳大利亞,作為社會保障項目之一的失業保險是沒有基金的。澳大利亞聯邦社會保障部每年向國會遞交的預算清單中,失業津貼的費用是由聯邦財政部通過經濟模型預測,再由社會保障部門綜合平衡確定,之后提交國會討論形成預算予以執行。澳大利亞的失業津貼主要從國家稅收中撥款,發放的失業保險金約占稅收5%,失業者可向澳大利亞政府申請領取失業金。
菲利普發現一旦自己失業,如果他的經濟狀況符合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就可以每兩周從“中援中心”領取到失業金,這筆錢會定期自動轉賬到他的銀行賬戶。
當然,領取失業金的人并不意味著可以安心在家休息,而是要積極找工,參加“中援中心”的幫助找工的“工作坊”,學習找工的方法技巧等,或者是去接受培訓和學習,政府給予一些交通補貼。
澳大利亞政府認為只有在給予失業者救濟金的同時,資助其參加各種職業培訓,克服自身的弱點,才能使他們盡快地回到工作崗位,減少對社會保障的依賴。如果不按規定積極找工作、不參加培訓和學習的人會被停發補助金。因為澳大利亞政府為失業者發放救濟金,不僅是為了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增強他們的技能,促使重新再就業,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
菲利普還了解到,如果依賴政府失業救濟津貼,只能領到一筆最基本的生活費,這筆錢并不能保證目前的生活水準不下降。菲利普決定現在就為自己的未來做準備,開始找工或參加培訓,在失業發生前為自己找到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