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勞動的權利,在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時,都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因此,盡管在我國現在二元經濟的情況下,農民在農村有以承包經營的土地為基礎的社會保障,但畢竟農民合同制工人在城鎮企業工作了一定年限。
我是一個農民工,在一家建筑公司已經干了好幾年,并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前不久到期,公司不再與我續簽,我現在沒有了收入。我了解到公司已繳納了失業保險費,不知道我能不能領到失業保險金。
就你提出的疑問,我們咨詢了有關部門。據介紹,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雖然不享受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失業保險待遇,但能夠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有勞動的權利,在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時,都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因此,盡管在我國現在二元經濟的情況下,農民在農村有以承包經營的土地為基礎的社會保障,但畢竟農民合同制工人在城鎮企業工作了一定年限。農民合同工本人雖未繳納失業保險費,但企業在按照單位工資總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時,已經將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資總額包含在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內。因此,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農民合同制工人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不享受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失業保險待遇,但能一次性領取一定的生活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