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中考隨遷子女報名條件和報考范圍:
,繼續實行過渡期政策:本方案公布前已在深圳市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規定的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我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深圳市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就讀高中。
,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滿3年,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3年,其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并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可以在深圳市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深圳市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但不符合上述其他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深圳市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就讀高中。
2017年后我市隨遷子女報名條件,根據深圳市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情況和隨遷子女在深圳市參加中考需求,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則,另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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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改革政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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