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1、韶關市2018年度職工五險繳費標準
韶關市職工五險由所屬地稅務機關征收,“2018年度”指2018社保年度,即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韶關市2018社保年度職工五險繳費標準如下:
說明:1、根據不同的人群和參保險種, 繳費比例則不同。單位部分最低繳費比例為21.12%(最高為23.3%),個人為10.2%,總比例最低為31.32%(最高為33.3%),繳費金額為868.94元(928.01元)。
2、醫療附加險:(1)職工大病互助險:132元/年;(2)職工住院補充險250元/年。(3)公務員住院補充:市直含(湞江、武江)每人每月75元,其他各縣(市、區)每人每月51元。
3、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最低繳費標準繳費,則養老保險應繳為2692×20%=538.4,醫療應繳為3287×5%=164.35(不含大病互助險)。
4、從2011年7月開始,失業人員醫療保險個人繳納的2%從失業保險基金里支付,個人不用繳納;從2018年7月1日起,將我市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率分三個檔次,分別為0.48%、0.64%、0.8%,個人繳費比率為0.2%。
5、從2016年3月起,失業人員醫保繳費基數調整為我市社平工資(2018年度為5478元),從2017年7月起,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全省統一為14%。
2、韶關市2018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自然年度征收,其中城鎮居民在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申報繳費,農村居民到本鄉鎮郵儲銀行申報繳費。
2018年度繳費標準可由居民選擇十個檔次,即每年繳費: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共十檔,實行按年繳費。
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為貧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知》(韶府辦明電【2018】124號)文件精神,從2018年起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等貧困群體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代繳。
3、韶關市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或續保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保費按年征收。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后,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2018年度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80元,2019年度繳費標準每人每年220元(繳費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為不影響各參保人次年待遇享受,各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城鄉居民須于10月15日前預存足額金額(代扣代繳居民醫保的存折存款余額比應繳保費至少多10元),確保系統自動代扣成功。
特殊群體(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農村殘疾人及上述殘疾人所生的新生兒、殘疾新生兒、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已納入韶關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保費由政府全額代扣代繳,且可中途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