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參保對象
未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城鄉居民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來經商和務工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繳費標準
2019年度城鄉居民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暫定為220元/人。2017、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分別為180元和220元,我市原暫按150元和180元繳費標準辦理了2017、2018年度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在辦理2019年度個人參保繳費手續時應按上級文件確定的繳費標準同時補繳2017、2018年度繳費差額30元和40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應參保而未參保繳費的新余市城鄉居民,在參加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除了繳納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220元外,還需補繳欠繳年度個人繳費,其中:2017年度個人繳費180元,2018年度個人繳費220元。欠繳年度個人繳費應與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合并征繳,且不能享受欠繳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特殊人群
特殊人群,只需繳納2019年,繳費金額暫定220元,包括:新生兒(戶口本、出生證明等相關證件)、剛畢業大學生(畢業證等相關證件)、留學回國人員(留學等相關證件)、當兵退伍人員(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勞改釋放人員、轉移新落戶人員、原參加職工醫保人員(可在新余掌上社保APP查詢到2018年參保信息,無需證明)、其它特殊情況不用補繳人群。
免繳人群
特困供養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歲以上老年人、已失業又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14類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人員(經當地民政、扶貧、醫保部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