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社保轉移是需要個人辦理的手續,溫州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
養老保險
辦理條件:
一、事業單位:
1.異地轉出:市本級參保人員轉出到其他統籌區域單位。
2.異地轉入:參保人員從其他統籌區域單位轉入。
二、企業職工:
1.異地轉出:市本級參保人員。
2.異地轉入:市區戶籍或非市區戶籍(男未滿50周歲,女未滿40周歲)的人員,經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批準調動的人員。
辦理材料
一、事業單位:
1.異地轉出:跨統籌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身份證復印件。
2.異地轉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調動介紹信;
(3)勞動合同書;
(4)跨統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核定單》;
(5)個人繳費檔案記錄單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二、企業職工:
1.異地轉出:身份證原件
2.異地轉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一、事業單位:
1.異地轉出:
1、單位或參保人員填寫《溫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申報表》,蓋章或簽名后連同《聯系函》提交業務管理員;
2、業務管理員對《申報表》和《聯系函》進行審核后,辦理轉出手續,并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交單位或參保人員;
3、單位或參保人員將本地社保提供的上述資料提交給對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
注:也可參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出”的流程辦理。
2.異地轉入:
1、單位或參保人員填寫《溫州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申報表》,蓋章或簽名后提交給業務管理員;
2、業務管理員根據《申報表》的內容填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加蓋業務專用章后交單位或參保人員到跨統籌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關系轉移手續;
3、單位或參保人員在跨統籌轉出地辦妥轉移手續后,持轉移材料到異地轉移窗口查詢基金到賬情況,確認到賬后把轉移材料、《申報表》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提交給業務管理員審核;
4、經審核無誤后,業務管理員將轉移資料的信息輸入信息系統,并打印《溫州市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專)戶轉入核定表》交單位或參保人員;
5、單位或參保人員持轉移資料和《核定表》到復核窗口交業務管理員對轉移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轉移額等信息進行核對,如發現錯誤,提示單位或個人到辦理轉入窗口重新辦理轉入業務。
注:也可參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入”的流程辦理。
二、企業職工:
1.異地轉出:
1、單位或參保人員填寫《溫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專)戶轉移申報表》,簽字蓋章后與材料一起交業務管理員;
2、業務管理員確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全部到賬后,為參保人員辦理停保手續并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3、收到參保人員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寄達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或發送的《聯系函》電子數據;
4、業務管理員核對《聯系函》信息無誤后,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參保關系,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或導入相關信息,生成并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與《聯系函》一起交復核人員,復核人員對相關信息復核無誤后,將材料交還給業務管理員,業務管理員將其中一份《信息表》交財務科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5、業務管理員將簽字蓋章的《信息表》郵寄給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向其發送《信息表》電子數據。
2.異地轉入:
1、單位或參保人員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簽字蓋章后交業務管理員;
2、業務管理員對申請轉入人員在本地參保狀況進行查詢,提示未參保登記的申請人員先到參保登記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3、確認已在本地參保后,業務管理員將符合轉入條件的參保人員《申請表》的內容錄入信息系統,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業務管理員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聯系函》或發送《聯系函》電子數據;
5、業務管理員接收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發送的《信息表》電子數據;
6、在確認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轉移資金到賬后,業務管理員將《信息表》與轉移基金額等相關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7、業務管理員將《信息表》交復核人員,復核人員對《信息表》相關信息和信息系統中錄入的信息進行復核,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再交還給業務管理員;
8、業務管理員將《信息表》復印件交財務科做到賬處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45個工作日,不收費。
辦理地點:
溫州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受理地址:黎明西路307弄12號機械大廈1樓
聯系電話:0577-88861101
辦理時間: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溫州各區縣市的社保經辦機構一覽
醫療保險
辦理條件:參加溫州市市本級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
辦理材料:
1、轉入:
(1)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
(2)《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參保(合)憑證》;
(4)《參保(合)人員醫療保障類型變更情況表》。
2、轉出: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2)個人賬戶財務清算單;
(3)對方醫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辦理流程:
1、轉入:
(1)參保人員填寫《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經辦人員收到《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發給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經辦機構;
(3)經辦人員收到《參保(合)憑證》和《參保(合)人員醫療保障類型變更情況表》后錄入繳費記錄年限、個人賬戶當年余額和個人賬戶歷年余額,并由另一經辦人員復核確認;
(4)個人賬戶轉移金額核對后作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到賬確認,信息系統月底自動劃入個人賬戶;
(5)經辦人員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并將《憑證》第思而學教育(藍色)交給參保人員。
2、轉出:
(1)參保人員養老關系轉移后直接到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接續;(若轉入地未啟動門診統籌或個人賬戶透支時,需先到結算服務窗口辦理個人賬戶清算)
(2)經辦人員收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障關系;
(3)清算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如有欠費需通知參保人員及時繳費補足;
(4)根據財務清算反饋結果,生成《參保(合)憑證》和《參保(合)人員醫療保障類型變更情況表》發給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經辦機構;
(5)根據清算單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到《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指定的銀行賬戶。
辦理時限及費用:40日(不包括信件傳遞時間);不收費。
辦理地點:
溫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受理地址:黎明西路307弄18號
聯系電話:0577-88873610
辦理時間: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